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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5.18

【钱】途

我喜欢钱,因我未吃过钱的苦。虽经历过一些小苦,但与人家真正吃过的苦,相比之下,实在不算什么。因此,一学会了〖不晓得钱的坏处,只懂得它的好处〗,我也就断定自己是拜金主意者。

平第一次赚钱。是在一家广告公司当copywriter。领薪时,我立刻去买了一张Billie Holiday 的爵士专辑。有些东西我觉得应当为我所有,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,同时它也给我无比的喜悦。不过,很多时候,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物品,临买时却不得不 再三考虑;考虑的过程,於痛苦中也有喜悦。

钱太多了,便用不著考虑;完全没钱,也更用不著考虑。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,不外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。